国务院办公厅2012年所发的9号文的发文字号的写法不正确的是()。

题目类型: 多选题

题目内容

国务院办公厅2012年所发的9号文的发文字号的写法不正确的是()。

题目选项

A. 国办发【2012】9号
B. 国办发〔2012〕9号
C. 国办发(2012)9号
D. 国办发<2012>9号

正确答案

ACD

题目解析

发文字号由发文机关代字、年份和发文顺序号组成。发文字号编排在发文机关标志下空2行位置,居中排布。年份、发文顺序号用阿拉伯数字标注;年份应标全称,用六角括号“[]”括入;发文顺序号不加“第”字,不编虚位(即1不编为01),在阿拉伯数字后加“号”字。本题应选ACD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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